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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快照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欢 迎 您 来 到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, 中 国 文 化 产 业 专 属 的 要 素 交 易 市 场 ! 登 录 注 册 微 信 公 众 平 台 深 圳 文 交 所 全 国 文 化 大 数 据 交 易 中 心 联 系 我 们 投 诉 建 议 搜 索 文 化 资 源 数 据 深 圳 国 夏 文 化 数 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图 书 馆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乡 村 振 兴 首 页 走 进 文 交 所 关 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全 国 文 化 大 数 据 交 易 中 心 中 心 介 绍 业 务 流 程 数 据 超 市 业 务 指 南 文 化 金 融 服 务 中 心 文 化 金 融 服 务 中 心 介 绍 国 有 产 权 招 拍 挂 业 务 融 资 配 套 服 务 公 共 服 务 数 字 综 合 业 务 活 动 入 口 乡 村 振 兴 孵 化 合 作 表 单 下 载 艺 术 品 交 易 中 国 油 画 交 易 中 心 数 字 文 化 产 业 创 新 研 究 院 文 创 院 简 介 新 闻 动 态 智 库 人 才 培 训 研 究 中 心 项 目 孵 化 合 作 交 流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数 字 文 化 创 新 实 验 室 信 息 公 开 要 闻 公 告 活 动 政 策 视 频 专 区 路 演 报 告 及 证 书 查 询 合 作 申 请 交 易 规 则 活 动 入 口 培 训 专 区 资 产 登 记 转 让 申 请 求 购 申 请 操 作 指 南 表 单 下 载 国 有 业 务 事 业 部 服 务 机 构 版 权 认 证 交 易 大 屏 最 新 项 目 数 据 超 市 国 有 项 目 求 购 信 息 会 员 俱 乐 部 乡 村 振 兴 查 看 更 多 重 要 信 息 公 示 查 看 更 多 招 拍 挂 平 台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挂 牌 业 务 线 上 流 程 指 引 我 要 挂 牌 文 化 产 业 专 业 推 荐 机 构 挂 牌 项 目 查 找 挂 牌 展 示 专 区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成 员 理 事 长 单 位 成 员 专 家 委 员 会 成 员 要 素 交 易 中 心 民 宿 产 业 要 素 交 易 平 台 乡 村 振 兴 产 业 要 素 交 易 平 台 文 化 大 数 据 资 产 交 易 平 台 全 民 艺 术 普 及 文 创 中 心 资 产 交 易 平 台 人 才 产 权 交 易 平 台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托 管 平 台 文 化 贸 易 一 站 式 金 融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文 化 金 融 城 市 学 院 文 化 和 旅 游 产 业 专 项 债 券 顾 问 咨 询 服 务 专 项 债 申 报 入 口 投 资 基 金 申 报 入 口 地 方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支 持 重 大 文 旅 项 目 顾 问 咨 询 服 务 创 新 创 业 服 务 中 心 艺 术 金 融 俱 乐 部 版 权 管 理 系 统 艺 资 管 产 品 艺 品 拍 平 台 艺 享 拍 平 台 艺 版 拍 平 台 会 员 服 务 乡 村 振 兴 专 区 德 化 专 区 金 溪 专 区 普 宁 专 区 中 国 古 建 系 列 文 化 园 中 国 古 村 落 振 兴 计 划 策 略 联 盟 项 目 进 场 文 化 金 融 中 心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乡 村 振 兴 数 据 超 市 合 作 孵 化 专 区 查 看 更 多 数 字 认 证 交 易 运 营 服 务 中 心 进 入 专 区 古 典 艺 术 品 数 字 版 权 运 营 服 务 中 心 进 入 专 区 黄 金 首 饰 珠 宝 名 表 交 易 运 营 服 务 中 心 进 入 专 区 大 红 袍 运 营 服 务 中 心 进 入 专 区 影 视 音 像 要 素 服 务 中 心 进 入 专 区 城 乡 文 化 I P 运 营 事 业 部 进 入 专 区 文 旅 产 业 运 营 服 务 中 心 进 入 专 区 文 化 艺 术 品 交 易 运 营 中 心 进 入 专 区 … … 进 入 专 区 乡 村 振 兴 分 中 心 目 前 已 建 成 乡 村 振 兴 要 素 交 易 平 台 , 江 西 金 溪 、 福 建 德 化 、 陕 西 稷 山 县 等 系 列 子 平 台 乡 村 振 兴 要 素 交 易 平 台 金 溪 专 区 一 座 没 有 围 墙 的 古 村 落 博 物 馆 0 中 国 油 画 交 易 中 心 中 国 油 画 交 易 中 心 景 德 镇 陶 瓷 专 区 景 德 镇 陶 瓷 专 区 信 息 公 开 要 闻 查 看 更 多 公 告 查 看 更 多 活 动 查 看 更 多 视 频 展 示 查 看 更 多 关 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中 国 文 化 产 业 专 属 的 要 素 交 易 市 场 点 击 播 放 专 版 介 绍 视 频 专 区 缩 略 展 示 会 议 要 闻 视 频 专 区 缩 略 展 示 热 点 动 态 视 频 专 区 缩 略 展 示 活 动 回 顾 视 频 专 区 缩 略 展 示 全 国 文 化 大 数 据 交 易 中 心 热 门 标 的 推 荐 狻 猊 龙 生 九 子 深 圳 国 夏 文 化 数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狻 猊 龙 生 九 子 深 圳 国 夏 文 化 数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狻 猊 龙 生 九 子 深 圳 国 夏 文 化 数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狻 猊 龙 生 九 子 深 圳 国 夏 文 化 数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× 您 已 成 功 提 交 活 动 报 名 信 息 可 前 往 个 人 中 心 查 看 报 名 状 态 深 圳 S H E N Z H E N 地 址 :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滨 河 大 道 5 0 0 8 号 电 话 : 0 7 5 5 8 8 2 6 6 8 3 9 邮 箱 : s z w e n j i a o s u o @ 1 2 6 . c o m Q Q : 3 4 4 6 2 3 5 3 5 3 北 京 业 务 联 络 处 B E I J I N G 地 址 :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5 8 号 晋 商 博 物 馆 1 c 电 话 : 0 1 0 8 4 2 4 4 8 8 0 邮 箱 : s z w e n j i a o s u o @ 1 2 6 . c o m Q Q : 1 1 2 4 3 5 7 3 4 1 扫 描 二 维 码 关 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拍 卖 经 营 批 准 书 : 4 4 0 6 4 4 1 1 0 0 0 0 2 0 1 8 广 东 省 文 物 拍 卖 许 可 证 : 粤 文 物 证 2 0 1 9 0 0 1 号 粤 公 网 安 备 : 4 4 0 3 0 4 0 2 0 0 1 7 8 3 号 C o p y r i g h t 2 0 2 4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| 粤 I C P 备 1 1 0 9 9 2 7 4 号 × 有 疑 问 , 请 点 我 活 动 报 名 我 要 托 管 我 要 挂 牌 我 要 拍 卖 国 有 业 务 合 作 机 构 在 线 申 请 顶 部 用 户 登 录 普 通 登 录 会 员 平 台 确 定 记 住 登 录 短 信 登 录 忘 记 密 码 立 即 注 册 × 用 户 登 录 获 取 验 证 码 普 通 登 录 会 员 平 台 确 定 记 住 登 录 密 码 登 录 忘 记 密 码 立 即 注 册 × 手 机 注 册 发 送 验 证 已 有 账 户 ? 立 即 登 录 注 册 × 完 善 资 料 姓 名 : 公 司 名 称 : 地 址 : 保 存 × 找 回 密 码 获 取 验 证 码 普 通 登 录 会 员 平 台 立 即 登 录 免 费 注 册 > 下 一 步 × 密 码 重 置 立 即 登 录 免 费 注 册 > 确 定 × 文 化 产 业 板 合 作 机 构 申 请 × “ 文 化 产 业 板 ” 合 作 机 构 注 册 申 报 人 承 诺 书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机 构 作 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( 以 下 简 称 “ 深 圳 文 交 所 ” ) “ 文 化 产 业 板 ” 合 作 机 构 申 报 单 位 , 郑 重 承 诺 如 下 : 1 、 本 机 构 符 合 《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文 化 产 业 板 合 作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( 试 行 ) 》 中 关 于 申 报 机 构 的 条 件 要 求 。 2 、 本 机 构 保 证 提 交 的 注 册 文 件 真 实 、 完 整 、 无 虚 假 记 载 , 并 对 相 关 文 件 的 真 实 性 、 完 整 性 、 准 确 性 负 责 。 当 注 册 文 件 或 证 明 文 件 及 其 相 关 资 料 的 内 容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, 本 机 构 将 立 即 以 书 面 形 式 将 有 关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深 圳 文 交 所 并 更 新 注 册 资 料 。 3 、 本 机 构 已 按 深 圳 文 交 所 规 定 建 立 持 续 督 导 的 工 作 流 程 , 有 能 力 在 企 业 挂 牌 交 易 后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规 范 运 营 的 持 续 督 导 工 作 。 4 、 若 本 机 构 受 聘 担 任 企 业 私 募 融 资 顾 问 , 将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: ( 1 ) 未 经 深 圳 文 交 所 许 可 , 不 得 以 召 开 推 介 会 议 、 发 放 未 经 企 业 和 深 圳 文 交 所 认 可 的 宣 传 资 料 、 公 开 放 映 未 经 企 业 和 深 圳 文 交 所 认 可 的 影 像 资 料 等 方 式 对 拟 挂 牌 企 业 进 行 推 介 。 ( 2 ) 仅 在 深 圳 文 交 所 认 可 的 媒 体 上 发 布 企 业 相 关 信 息 , 不 通 过 其 他 未 经 企 业 和 深 圳 文 交 所 认 可 的 途 径 或 手 段 发 布 企 业 相 关 信 息 。 ( 3 ) 不 从 事 非 法 兜 售 原 始 股 活 动 , 非 法 兜 售 原 始 股 活 动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行 为 : a 、 编 造 公 司 即 将 在 境 内 外 上 市 或 股 票 发 行 获 得 政 府 批 准 等 虚 假 信 息 , 诱 骗 投 资 者 购 买 所 谓 “ 原 始 股 ” ; b 、 以 未 挂 牌 公 司 将 要 在 深 圳 文 交 所 挂 牌 、 可 获 得 高 额 回 报 的 原 始 股 为 幌 子 , 或 者 编 造 虚 假 的 公 司 业 绩 、 许 诺 丰 厚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, 或 以 其 他 欺 诈 性 语 言 和 行 为 , 诱 骗 投 资 者 购 买 未 挂 牌 公 司 股 权 ; c 、 通 过 传 销 、 举 办 联 谊 会 等 形 式 , 向 投 资 人 兜 售 拟 挂 牌 公 司 股 权 。 5 、 本 机 构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, 认 真 阅 读 并 充 分 知 悉 《 公 司 法 》 、 《 证 券 法 》 、 《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严 厉 打 击 以 证 券 期 货 投 资 为 名 义 进 行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的 通 知 》 、 《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严 厉 打 击 非 法 发 行 股 票 和 非 法 经 营 证 券 业 务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》 和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》 、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非 法 集 资 刑 事 案 件 具 体 应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 的 相 关 规 定 , 过 去 没 有 、 今 后 亦 绝 不 组 织 或 参 与 “ 非 法 证 券 犯 罪 活 动 ” 及 “ 非 法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或 变 相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、 集 资 诈 骗 等 非 法 集 资 犯 罪 活 动 ” 。 6 、 本 机 构 严 格 遵 守 《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文 化 产 业 板 合 作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( 试 行 ) 》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规 定 进 行 持 续 督 导 活 动 , 接 受 深 圳 文 交 所 的 监 管 。 若 在 从 事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中 发 生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, 愿 无 条 件 接 受 深 圳 文 交 所 警 告 、 约 谈 、 暂 停 资 格 、 取 消 资 格 等 处 罚 。 1 0 、 本 机 构 对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涉 及 的 企 业 商 业 机 密 事 项 保 密 , 不 自 行 使 用 或 许 可 他 人 使 用 , 也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予 以 公 布 。 本 机 构 将 依 法 缴 纳 因 督 导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各 项 税 费 。 1 1 、 本 机 构 在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中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, 皆 为 本 机 构 的 个 体 行 为 , 如 给 企 业 或 其 他 利 害 相 关 者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, 本 机 构 愿 承 担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和 损 失 赔 偿 责 任 。 本 机 构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, 愿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机 构 类 型 文 化 金 融 服 务 中 心 专 板 ( 专 区 ) 省 ( 市 ) 运 营 中 心 推 荐 机 构 驻 场 服 务 机 构 机 构 名 称 省 级 文 化 金 融 服 务 中 心 市 级 文 化 金 融 服 务 中 心 取 消 确 认 文 化 和 旅 游 产 业 专 项 债 券 顾 问 咨 询 服 务 × 文 化 和 旅 游 产 业 专 项 债 券 项 目 推 荐 基 本 条 件 ( 一 ) 发 行 主 体 境 内 注 册 的 非 金 融 类 企 业 法 人 ; 成 立 时 间 满 三 年 ; 最 近 三 年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; 发 行 人 前 一 次 公 开 发 行 债 券 已 募 足 、 债 务 未 处 于 违 约 或 者 延 迟 支 付 本 息 状 态 、 未 擅 自 改 变 前 次 企 业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; 发 行 人 主 体 评 级 不 低 于 A A , 债 项 评 级 不 低 于 A A 。 ( 二 ) 募 投 项 目 募 投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文 化 和 旅 游 产 业 政 策 规 划 和 行 业 发 展 方 向 ; 项 目 资 本 金 比 例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, 使 用 债 券 资 金 不 超 过 项 目 总 投 资 7 0 % ; 项 目 有 经 营 性 收 入 , 不 支 持 公 益 性 项 目 ( 没 有 收 益 , 或 项 目 收 益 主 要 来 自 土 地 出 让 、 政 府 回 购 、 政 府 补 贴 等 ) 。 ( 三 ) 财 务 净 资 产 : 净 资 产 不 低 于 3 0 0 0 万 元 人 民 币 ; 债 券 余 额 : 公 开 发 行 债 券 余 额 不 超 过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净 资 产 的 4 0 % ; 非 公 开 发 行 债 券 余 额 不 超 过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净 资 的 6 0 % ( 非 公 开 发 行 项 目 收 益 债 券 除 外 ) 。 资 产 负 债 率 : 对 于 一 般 产 业 类 企 业 , 主 体 评 级 A A 及 以 下 的 , 不 超 过 7 5 % ; 主 体 评 级 A A + 及 以 上 的 , 可 申 请 放 宽 要 求 。 净 利 润 : 发 行 企 业 债 券 前 连 续 3 年 盈 利 ; 最 近 3 年 平 均 净 利 润 足 够 支 付 本 次 债 券 一 年 利 息 。 政 府 应 收 款 占 比 : 对 于 债 项 评 级 A A 及 以 下 的 , 政 府 类 应 收 款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6 0 % ; 对 于 债 项 评 级 A A + 及 以 上 的 , 比 例 不 受 限 制 。 补 贴 收 入 比 例 : 财 政 补 贴 与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不 超 过 3 : 7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文 化 和 旅 游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项 目 推 荐 基 本 条 件 ( 一 ) 属 于 文 化 、 旅 游 产 业 ; ( 二 ) 存 续 期 至 少 满 2 年 ; ( 三 ) 有 核 心 产 品 或 知 识 产 权 、 商 业 模 式 清 晰 ; ( 四 ) 最 近 两 年 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; ( 五 ) 近 一 年 企 业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5 0 0 万 元 人 民 币 或 已 完 成 过 一 轮 融 资 企 业 ; ( 六 ) 近 两 年 持 续 增 长 , 企 业 年 收 入 年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1 0 % ; ( 七 ) 负 债 率 不 高 于 7 0 % ; ( 八 ) 核 心 团 队 成 员 有 资 深 行 业 背 景 且 有 成 功 案 例 ;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申 请 类 型 专 项 债 申 报 入 口 投 资 基 金 申 报 入 口 取 消 确 认 挂 牌 申 请 ×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产 权 转 让 ” 挂 牌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司 郑 重 声 明 : 1 、 本 次 产 权 转 让 标 的 权 属 清 晰 , 我 方 对 该 产 权 拥 有 完 全 的 处 置 权 且 实 施 产 权 转 让 不 存 在 任 何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情 形 ; 对 于 设 定 担 保 物 权 的 产 权 转 让 , 符 合 我 国 担 保 的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; 涉 及 政 府 社 会 公 共 管 理 事 项 的 , 已 依 法 报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审 核 。 2 、 本 次 转 让 是 我 方 真 实 意 愿 表 示 , 相 关 行 为 已 履 行 了 相 应 程 序 , 经 过 有 效 的 内 部 决 策 , 并 获 得 相 应 批 准 。 3 、 我 方 所 提 交 的 《 产 权 转 让 信 息 预 披 露 申 请 书 》 及 附 件 材 料 内 容 真 实 、 完 整 、 合 法 、 有 效 ,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。 4 、 若 本 次 产 权 转 让 涉 及 不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其 他 股 东 的 , 我 方 承 诺 已 就 股 权 交 易 事 项 按 照 公 司 法 或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书 面 通 知 其 本 次 产 权 转 让 事 宜 及 征 询 其 他 股 东 是 否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。 明 确 告 知 行 权 股 东 不 得 只 对 转 让 股 权 的 一 部 分 行 权 。 我 方 将 在 产 权 交 易 信 息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5 日 内 就 信 息 公 告 的 内 容 、 行 权 期 限 、 方 式 及 后 果 等 书 面 通 知 其 他 股 东 , 我 方 愿 意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及 深 圳 文 交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, 并 承 担 未 尽 通 知 义 务 造 成 的 法 律 后 果 。 5 、 我 方 承 诺 在 实 施 本 项 目 产 权 转 让 信 息 正 式 披 露 时 , 按 照 前 述 规 定 通 过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。 6 、 我 方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承 诺 遵 守 产 权 转 让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及 各 项 规 定 , 按 照 有 关 要 求 履 行 我 方 义 务 。 本 申 请 人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,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有 违 规 行 为 , 给 交 易 相 关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, 愿 意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及 相 应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本 申 请 人 已 确 认 上 述 内 容 并 签 章 同 意 提 交 本 申 请 , 且 同 意 转 让 申 请 登 记 表 所 填 内 容 全 部 或 部 分 用 于 产 权 转 让 信 息 预 披 露 公 告 。 产 权 转 让 信 息 预 披 露 公 告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1 、 申 请 与 承 诺 : 信 息 预 披 露 申 请 人 就 转 让 事 项 的 承 诺 。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( 签 章 ) : 应 由 转 让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; 若 是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, 应 附 有 授 权 委 托 书 。 2 、 标 的 企 业 名 称 : 按 在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注 册 的 企 业 全 称 填 列 。 3 、 注 册 地 ( 住 所 ) 、 法 定 代 表 人 、 注 册 资 本 、 公 司 类 型 ( 经 济 性 质 ) 、 经 营 范 围 : 按 营 业 执 照 登 记 内 容 填 列 。 4 、 所 属 行 业 : 依 据 评 价 函 [ 2 0 0 4 ] 2 3 8 号 文 中 的 《 企 业 主 要 业 务 分 类 与 代 码 ( 暂 行 ) 》 , 分 十 六 大 类 。 5 、 经 营 规 模 : 按 照 原 国 家 经 贸 委 等 《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标 准 暂 行 通 知 》 ( 国 经 贸 中 小 企 〔 2 0 0 3 〕 1 4 3 号 ) 和 国 家 统 计 局 《 统 计 上 大 中 小 型 企 业 划 分 办 法 ( 暂 行 ) 》 ( 国 统 字 〔 2 0 0 3 〕 1 7 号 ) 规 定 的 分 类 标 准 填 列 。 6 、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: 按 企 业 ( 单 位 )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上 代 码 填 列 。 7 、 标 的 企 工 商 登 记 的 股 东 情 况 填 列 。 8 、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: 依 据 审 计 业 股 权 结 构 : 按 标 的 企 业 报 告 和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填 列 。 9 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: 依 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和 评 估 备 案 表 填 列 。 1 0 、 内 部 决 策 : 指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履 行 的 内 部 决 策 情 况 。 1 1 、 其 他 披 露 的 内 容 : 指 项 目 转 让 方 认 为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事 项 , 包 括 标 的 权 利 瑕 疵 状 况 、 权 利 限 制 状 况 、 标 的 公 司 或 有 债 权 、 债 务 , 涉 诉 等 重 大 事 项 。 1 2 、 转 让 方 简 况 : 参 照 上 述 方 式 填 列 。 1 3 、 持 有 产 ( 股 ) 权 比 例 : 指 产 权 转 让 以 前 转 让 方 在 标 的 企 业 中 所 拥 有 的 股 权 比 例 。 1 4 、 其 他 股 东 优 先 购 买 权 : 如 产 权 转 让 存 在 标 的 企 业 除 转 让 方 以 外 的 股 东 不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, 需 不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其 他 股 东 名 称 进 行 对 列 明 , 并 在 提 交 本 申 请 表 时 一 并 提 交 已 征 询 其 他 股 东 是 否 行 权 的 书 面 文 件 以 及 送 达 证 据 。 1 5 、 交 易 条 件 : 指 包 括 价 款 支 付 、 职 工 安 置 和 债 权 债 务 处 置 等 相 关 交 易 条 件 。 1 6 、 受 让 方 资 格 条 件 : 指 对 意 向 受 让 方 提 出 的 包 括 财 务 状 况 、 相 关 资 质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, 须 逐 条 填 列 , 且 不 能 具 有 明 确 指 向 性 或 违 反 公 平 竞 争 的 内 容 。 1 7 、 信 息 发 布 期 : 指 转 让 信 息 在 文 交 所 网 站 及 报 刊 媒 体 公 开 披 露 的 持 续 时 间 , 不 少 于 2 0 个 工 作 日 。 1 8 、 如 为 多 个 转 让 方 联 合 转 让 的 , 应 分 别 填 列 本 表 。 1 9 、 国 有 产 权 涉 及 管 理 层 拟 受 让 的 需 填 列 “ 管 理 层 拟 受 让 国 有 产 权 申 请 表 ” 。 “ 管 理 层 拟 受 让 国 有 产 权 申 请 表 ” 根 据 管 理 层 情 况 , 分 别 填 列 自 然 人 表 或 法 人 表 。 2 0 、 表 中 选 择 项 请 在 □ 内 填 列 相 应 字 母 或 打 “ √ ” 。 2 1 、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, 表 中 采 用 的 货 币 币 种 为 人 民 币 , 货 币 单 位 为 万 元 。 2 2 、 本 申 请 登 记 表 所 填 内 容 即 是 公 告 内 容 。 如 申 请 人 以 经 有 权 机 关 批 准 的 直 接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进 场 交 易 的 , 则 本 所 不 对 本 申 请 表 所 填 写 内 容 进 行 对 外 公 告 。 2 3 、 表 中 各 栏 、 各 项 指 标 内 容 如 已 完 成 的 , 需 如 实 、 准 确 填 列 。 未 完 成 的 可 无 需 填 写 。 2 4 、 申 请 人 填 写 本 申 请 表 前 , 可 参 考 《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交 易 规 则 》 。 2 5 、 申 请 人 应 当 使 用 黑 色 钢 笔 、 签 字 笔 或 毛 笔 工 整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。 2 6 、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文 件 、 证 件 应 当 规 范 、 清 新 、 洁 净 , 使 用 A 4 纸 统 一 打 印 、 粘 贴 。 本 须 知 未 能 解 释 的 栏 目 , 如 有 疑 义 , 请 与 本 所 联 系 ,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本 所 。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企 业 增 资 ” 挂 牌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司 郑 重 声 明 : 1 、 本 次 企 业 增 资 标 的 权 属 清 晰 , 我 方 对 该 标 的 拥 有 完 全 的 处 置 权 且 实 施 企 业 增 资 不 存 在 任 何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情 形 ; 对 于 设 定 担 保 物 权 的 企 业 增 资 , 符 合 我 国 担 保 的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; 涉 及 政 府 社 会 公 共 管 理 事 项 的 , 已 依 法 报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审 核 。 2 、 本 次 增 资 是 我 方 真 实 意 愿 表 示 , 相 关 行 为 已 履 行 了 相 应 程 序 , 经 过 有 效 的 内 部 决 策 , 并 获 得 相 应 批 准 。 3 、 我 方 所 提 交 的 《 企 业 增 资 信 息 预 披 露 申 请 书 》 及 附 件 材 料 内 容 真 实 、 完 整 、 合 法 、 有 效 ,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。 4 、 若 本 次 企 业 增 资 涉 及 优 先 权 的 , 我 方 承 诺 已 就 增 资 事 项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, 书 面 通 知 相 关 权 利 人 , 我 方 愿 意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及 深 圳 文 交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, 并 承 担 未 尽 通 知 义 务 造 成 的 法 律 后 果 。 5 、 我 方 承 诺 在 实 施 本 次 企 业 增 资 信 息 正 式 披 露 时 , 按 照 前 述 规 定 通 过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。 6 、 我 方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承 诺 遵 守 企 业 增 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及 各 项 规 定 , 按 照 有 关 要 求 履 行 我 方 义 务 。 本 申 请 人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,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有 违 规 行 为 , 给 交 易 相 关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, 愿 意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及 相 应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本 申 请 人 已 确 认 上 述 内 容 并 签 章 同 意 提 交 本 申 请 , 且 同 意 转 让 申 请 登 记 表 所 填 内 容 全 部 或 部 分 用 于 企 业 增 资 信 息 预 披 露 公 告 。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资 产 转 让 ” 挂 牌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司 郑 重 声 明 : 1 、 本 次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标 的 权 属 清 晰 , 我 方 对 该 标 的 拥 有 完 全 的 处 置 权 且 实 施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不 存 在 任 何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情 形 ; 对 于 设 定 担 保 物 权 的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, 符 合 我 国 担 保 的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。 2 、 本 次 转 让 是 我 方 真 实 意 愿 表 示 , 相 关 行 为 已 履 行 了 相 应 程 序 , 经 过 有 效 的 内 部 决 策 , 并 获 得 相 应 批 准 。 3 、 我 方 所 提 交 的 《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进 场 申 请 书 》 及 附 件 材 料 内 容 真 实 、 完 整 、 合 法 、 有 效 ,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。 4 、 若 本 次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涉 及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, 我 方 承 诺 已 就 转 让 事 项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, 书 面 通 知 相 关 权 利 人 。 我 方 将 在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信 息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5 日 内 就 信 息 公 告 的 内 容 书 面 通 知 相 关 权 利 人 , 我 方 愿 意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及 深 圳 文 交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, 并 承 担 未 尽 通 知 义 务 造 成 的 法 律 后 果 。 5 、 我 方 承 诺 在 实 施 本 项 目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信 息 公 告 时 , 按 照 前 述 规 定 通 过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。 6 、 本 申 请 人 承 诺 对 在 参 与 本 次 交 易 过 程 中 获 知 的 相 关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进 行 严 格 保 密 。 7 、 我 方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承 诺 遵 守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及 各 项 规 定 , 按 照 有 关 要 求 履 行 我 方 义 务 。 本 申 请 人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,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有 违 规 行 为 , 给 交 易 相 关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, 愿 意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及 相 应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本 申 请 人 已 确 认 上 述 内 容 并 签 章 同 意 提 交 本 申 请 , 且 同 意 转 让 申 请 登 记 表 所 填 内 容 全 部 或 部 分 用 于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意 向 征 集 公 告 。 转 让 标 的 简 况 1 、 房 屋 、 土 地 坐 落 位 置 :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所 载 明 的 转 让 标 的 的 坐 落 位 置 。 2 、 房 屋 、 土 地 使 用 年 限 :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所 载 明 的 房 屋 、 土 地 能 够 使 用 的 总 年 限 。 3 、 机 械 设 备 、 机 动 车 、 存 货 及 其 他 类 型 实 物 资 产 若 数 量 较 多 , 可 对 应 申 请 表 中 的 相 应 栏 目 附 上 资 产 清 单 。 4 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: 依 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和 评 估 备 案 表 或 核 准 表 填 列 。 5 、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内 容 : 指 转 让 方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对 标 的 价 值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, 包 括 标 的 特 性 、 瑕 疵 状 况 、 租 赁 状 况 、 承 租 人 是 否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、 权 利 限 制 状 况 等 事 项 。 转 让 方 简 况 1 、 住 所 、 法 定 代 表 人 、 注 册 资 本 、 经 济 性 质 : 按 营 业 执 照 登 记 内 容 填 列 。 2 、 内 部 决 策 情 况 : 指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、 转 让 方 公 司 章 程 或 转 让 方 相 关 文 件 等 的 要 求 履 行 的 内 部 决 策 情 况 。 3 、 批 准 单 位 名 称 : 指 有 权 批 准 转 让 行 为 的 机 构 。 交 易 条 件 与 受 让 方 资 格 条 件 1 、 交 易 条 件 : 指 包 括 信 息 发 布 时 间 、 价 款 支 付 、 转 让 底 价 等 相 关 交 易 条 件 。 2 、 信 息 发 布 公 告 期 : 指 转 让 信 息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网 站 、 官 微 及 其 他 媒 介 公 开 披 露 的 持 续 时 间 。 其 中 转 让 标 的 底 价 高 于 1 0 0 万 元 、 低 于 1 0 0 0 万 元 的 资 产 转 让 项 目 , 信 息 公 告 期 应 不 少 于 1 0 个 工 作 日 ; 转 让 标 的 底 价 高 于 1 0 0 0 万 元 的 资 产 转 让 项 目 , 信 息 公 告 期 应 不 少 于 2 0 个 工 作 日 。 3 、 受 让 方 资 格 条 件 : 指 对 意 向 受 让 方 提 出 的 包 括 财 务 状 况 、 相 关 资 质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, 不 能 具 有 明 确 指 向 性 或 违 反 公 平 竞 争 的 内 容 , 须 逐 条 填 列 。 4 、 保 证 金 交 纳 截 止 时 间 (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) : 信 息 发 布 截 止 日 的 1 7 时 。 项 目 推 广 服 务 : 指 本 所 提 供 的 需 转 让 方 额 外 购 买 的 实 物 资 产 转 让 项 目 专 项 推 广 服 务 。 表 中 选 择 项 请 在 □ 内 填 列 相 应 字 母 或 标 注 。 表 中 各 栏 、 各 项 指 标 内 容 , 务 请 如 实 、 准 确 填 列 。 本 说 明 未 能 解 释 的 栏 目 , 如 有 疑 义 , 请 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联 系 ,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。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资 产 出 租 ” 挂 牌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司 郑 重 声 明 : 1 、 本 次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标 的 权 属 清 晰 , 我 方 对 该 标 的 拥 有 完 全 的 处 置 权 且 实 施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不 存 在 任 何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情 形 ; 对 于 设 定 担 保 物 权 的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, 符 合 我 国 担 保 的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。 2 、 本 次 出 租 是 我 方 真 实 意 愿 表 示 , 相 关 行 为 已 履 行 了 相 应 程 序 , 经 过 有 效 的 内 部 决 策 , 并 获 得 相 应 批 准 。 3 、 我 方 所 提 交 的 《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进 场 申 请 书 》 及 附 件 材 料 内 容 真 实 、 完 整 、 合 法 、 有 效 ,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。 4 、 若 本 次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涉 及 优 先 权 的 , 我 方 承 诺 已 就 出 租 事 项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, 书 面 通 知 相 关 权 利 人 。 5 、 我 方 承 诺 在 实 施 本 项 目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信 息 公 告 时 , 按 照 前 述 规 定 通 过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。 6 、 本 申 请 人 承 诺 对 在 参 与 本 次 交 易 过 程 中 获 知 的 相 关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进 行 严 格 保 密 。 7 、 我 方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承 诺 遵 守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及 各 项 规 定 , 按 照 有 关 要 求 履 行 我 方 义 务 。 本 申 请 人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,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有 违 规 行 为 , 给 交 易 相 关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, 愿 意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及 相 应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本 申 请 人 已 确 认 上 述 内 容 并 签 章 同 意 提 交 本 申 请 , 且 同 意 出 租 申 请 登 记 表 所 填 内 容 全 部 或 部 分 用 于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意 向 征 集 公 告 。 出 租 标 的 简 况 1 、 房 屋 、 土 地 坐 落 位 置 :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所 载 明 的 出 租 标 的 的 坐 落 位 置 。 2 、 房 屋 、 土 地 使 用 年 限 :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所 载 明 的 房 屋 、 土 地 能 够 使 用 的 总 年 限 。 3 、 机 械 设 备 、 机 动 车 、 存 货 及 其 他 类 型 实 物 资 产 若 数 量 较 多 , 可 对 应 申 请 表 中 的 相 应 栏 目 附 上 资 产 清 单 。 4 、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内 容 : 指 出 租 方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对 标 的 价 值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, 包 括 标 的 特 性 、 瑕 疵 状 况 、 权 利 限 制 状 况 等 事 项 。 交 易 条 件 与 承 租 方 资 格 条 件 1 、 交 易 条 件 : 指 包 括 信 息 发 布 时 间 、 价 款 支 付 、 出 租 底 价 等 相 关 交 易 条 件 。 2 、 信 息 发 布 公 告 期 : 指 出 租 信 息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报 刊 媒 体 公 开 披 露 的 持 续 时 间 。 3 、 承 租 方 资 格 条 件 : 指 对 意 向 承 租 方 提 出 的 包 括 财 务 状 况 、 相 关 资 质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, 不 能 具 有 明 确 指 向 性 或 违 反 公 平 竞 争 的 内 容 , 须 逐 条 填 列 。 4 、 保 证 金 交 纳 截 止 时 间 (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) : 信 息 发 布 截 止 日 的 1 7 时 。 项 目 推 广 服 务 : 指 本 所 提 供 的 需 出 租 方 额 外 购 买 的 实 物 资 产 出 租 项 目 专 项 推 广 服 务 表 中 选 择 项 请 在 □ 内 填 列 相 应 字 母 或 标 注 表 中 各 栏 、 各 项 指 标 内 容 , 务 请 如 实 、 准 确 填 列 。 本 说 明 未 能 解 释 的 栏 目 , 如 有 疑 义 , 请 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( 简 称 “ 深 圳 文 交 所 ” ) 联 系 ,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深 圳 文 交 所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其 他 资 产 转 让 ” 挂 牌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司 郑 重 声 明 : 1 、 本 次 资 产 转 让 标 的 权 属 清 晰 , 我 方 对 该 标 的 拥 有 完 全 的 处 置 权 且 实 施 资 产 转 让 不 存 在 任 何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情 形 ; 对 于 设 定 担 保 物 权 的 资 产 转 让 , 符 合 我 国 关 于 担 保 的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。 2 、 本 次 转 让 是 我 方 真 实 意 愿 表 示 , 相 关 行 为 已 履 行 了 相 应 程 序 , 经 过 有 效 的 内 部 决 策 , 并 获 得 相 应 批 准 。 3 、 我 方 所 提 交 的 《 资 产 转 让 进 场 申 请 书 》 及 附 件 材 料 内 容 真 实 、 完 整 、 合 法 、 有 效 ,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。 4 、 若 本 次 资 产 转 让 涉 及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, 我 方 承 诺 已 就 转 让 事 项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, 书 面 通 知 相 关 权 利 人 。 我 方 将 在 资 产 转 让 信 息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5 日 内 就 信 息 公 告 的 内 容 书 面 通 知 相 关 权 利 人 , 我 方 愿 意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及 深 圳 文 交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, 并 承 担 未 尽 通 知 义 务 造 成 的 法 律 后 果 。 5 、 我 方 承 诺 在 实 施 本 项 目 资 产 转 让 信 息 公 告 时 , 按 照 前 述 规 定 通 过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。 6 、 本 申 请 人 承 诺 对 在 参 与 本 次 交 易 过 程 中 获 知 的 相 关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进 行 严 格 保 密 。 7 、 我 方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承 诺 遵 守 资 产 转 让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相 关 交 易 规 则 及 各 项 规 定 , 按 照 有 关 要 求 履 行 我 方 义 务 。 本 申 请 人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,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有 违 规 行 为 , 给 交 易 相 关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, 愿 意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及 相 应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本 申 请 人 已 确 认 上 述 内 容 并 签 章 同 意 提 交 本 申 请 , 且 同 意 转 让 申 请 登 记 表 所 填 内 容 根 据 需 要 全 部 或 部 分 用 于 资 产 转 让 意 向 征 集 公 告 。 转 让 标 的 简 况 1 、 资 产 概 况 : 填 列 相 关 信 息 。 2 、 资 产 特 点 或 优 势 : 填 列 相 关 信 息 。 3 、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: 依 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填 列 。 4 、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内 容 : 指 转 让 方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对 标 的 价 值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, 包 括 标 的 特 性 、 瑕 疵 状 况 、 租 赁 状 况 、 承 租 人 是 否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、 权 利 限 制 状 况 等 事 项 。 转 让 方 简 况 1 、 住 所 、 法 定 代 表 人 、 注 册 资 本 、 经 济 性 质 : 按 营 业 执 照 登 记 内 容 填 列 。 2 、 内 部 决 策 情 况 : 指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、 转 让 方 公 司 章 程 或 转 让 方 相 关 文 件 等 的 要 求 履 行 的 内 部 决 策 情 况 。 3 、 批 准 单 位 名 称 : 指 有 权 批 准 转 让 行 为 的 机 构 。 交 易 条 件 与 受 让 方 资 格 条 件 1 、 交 易 条 件 : 指 包 括 信 息 发 布 时 间 、 价 款 支 付 、 转 让 底 价 等 相 关 交 易 条 件 。 2 、 信 息 发 布 公 告 期 : 指 转 让 信 息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网 站 、 官 微 及 其 他 媒 介 公 开 披 露 的 持 续 时 间 。 可 参 考 : 转 让 标 的 底 价 高 于 1 0 0 万 元 、 低 于 1 0 0 0 万 元 的 资 产 转 让 项 目 , 信 息 公 告 期 应 不 少 于 1 0 个 工 作 日 ; 转 让 标 的 底 价 高 于 1 0 0 0 万 元 的 资 产 转 让 项 目 , 信 息 公 告 期 应 不 少 于 2 0 个 工 作 日 。 3 、 受 让 方 资 格 条 件 : 指 对 意 向 受 让 方 提 出 的 包 括 财 务 状 况 、 相 关 资 质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, 不 能 具 有 明 确 指 向 性 或 违 反 公 平 竞 争 的 内 容 , 须 逐 条 填 列 。 4 、 保 证 金 交 纳 截 止 时 间 (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) : 信 息 发 布 截 止 日 的 1 7 时 。 项 目 推 广 服 务 : 指 本 所 提 供 的 需 转 让 方 额 外 购 买 的 其 他 资 产 转 让 项 目 专 项 推 广 服 务 表 中 选 择 项 请 在 □ 内 填 列 相 应 字 母 或 标 注 表 中 各 栏 、 各 项 指 标 内 容 , 务 请 如 实 、 准 确 填 列 。 本 说 明 未 能 解 释 的 栏 目 , 如 有 疑 义 , 请 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联 系 ,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挂 牌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机 构 郑 重 声 明 并 承 诺 : 1 、 我 司 遵 纪 守 法 , 遵 守 行 业 规 范 要 求 , 在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挂 牌 之 前 以 及 挂 牌 期 间 承 诺 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。 2 、 我 司 承 诺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挂 牌 企 业 申 请 材 料 及 信 息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, 我 司 对 其 真 实 性 、 有 效 性 、 准 确 性 负 责 。 因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而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, 均 由 我 司 承 担 。 3 、 我 司 同 意 按 照 贵 所 的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和 流 程 办 理 , 并 予 以 遵 守 , 否 则 由 此 引 发 的 法 律 责 任 , 由 我 司 承 担 。 4 、 我 司 对 挂 牌 企 业 的 合 法 、 合 规 性 负 责 。 我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, 对 挂 牌 期 间 发 生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承 担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和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产 权 转 让 企 业 增 资 资 产 转 让 资 产 出 租 其 他 资 产 转 让 挂 牌 类 型 招 拍 挂 平 台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取 消 确 认 托 管 申 请 ×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文 化 资 产 管 理 平 台 ”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人 / 机 构 郑 重 声 明 并 承 诺 : 1 、 本 人 / 机 构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托 管 的 股 权 / 资 产 状 况 清 晰 , 并 已 如 实 说 明 在 办 理 股 权 / 资 产 托 管 时 的 全 部 真 实 情 况 。 2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申 请 表 单 、 信 息 、 材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, 本 人 / 机 构 对 其 真 实 性 、 准 确 性 负 责 。 因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而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, 均 由 本 人 承 担 。 3 、 本 人 / 机 构 通 过 线 上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与 线 下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完 全 一 致 。 4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同 意 按 照 贵 所 的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, 并 予 以 遵 守 , 否 则 由 此 引 发 的 法 律 责 任 , 由 本 人 / 机 构 承 担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艺 术 资 产 托 管 平 台 ” 资 产 登 记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人 / 机 构 郑 重 声 明 并 承 诺 : 1 、 本 人 / 机 构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托 管 的 股 权 / 资 产 状 况 清 晰 , 并 已 如 实 说 明 在 办 理 股 权 / 资 产 托 管 时 的 全 部 真 实 情 况 。 2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申 请 表 单 、 信 息 、 材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, 本 人 / 机 构 对 其 真 实 性 、 准 确 性 负 责 。 因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而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, 均 由 本 人 承 担 。 3 、 本 人 / 机 构 通 过 线 上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与 线 下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完 全 一 致 。 4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同 意 按 照 贵 所 的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, 并 予 以 遵 守 , 否 则 由 此 引 发 的 法 律 责 任 , 由 本 人 / 机 构 承 担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艺 术 品 资 产 托 管 风 险 揭 示 书 尊 敬 的 托 管 申 请 人 : 为 了 让 您 充 分 了 解 在 参 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( 以 下 简 称 “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” ) 进 行 艺 术 品 资 产 托 管 时 可 能 存 在 的 相 关 风 险 , 特 提 供 本 风 险 揭 示 书 , 供 您 在 申 请 托 管 前 参 考 。 若 您 选 择 参 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的 业 务 , 则 视 为 您 已 仔 细 阅 读 本 风 险 揭 示 书 并 自 愿 承 担 由 此 带 来 的 风 险 。 请 您 慎 重 考 虑 自 身 情 况 后 再 参 与 各 项 业 务 , 客 观 理 性 地 认 识 到 您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进 行 交 易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风 险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: 一 、 宏 观 经 济 风 险 :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的 交 易 产 品 受 多 种 宏 观 经 济 因 素 影 响 , 且 这 些 因 素 的 影 响 机 制 非 常 复 杂 , 如 果 因 宏 观 经 济 变 化 而 导 致 不 能 有 效 控 制 风 险 , 您 必 须 承 担 由 此 导 致 的 一 切 损 失 。 二 、 政 策 法 规 及 市 场 风 险 : 本 所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的 法 律 、 法 规 以 及 各 项 政 策 , 由 于 政 策 及 市 场 的 变 化 , 均 可 能 会 对 您 的 交 易 产 生 影 响 , 您 须 承 担 由 此 导 致 的 所 有 损 失 。 三 、 鉴 定 评 估 风 险 : 鉴 于 目 前 针 对 艺 术 品 尚 无 全 面 、 权 威 、 统 一 的 鉴 定 、 评 估 程 序 及 估 值 方 法 , 艺 术 资 产 的 鉴 定 、 估 值 指 资 产 方 通 过 鉴 定 估 值 专 家 委 员 会 或 国 内 具 有 一 定 检 验 鉴 定 资 质 及 评 估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专 业 鉴 定 、 估 值 机 构 , 通 过 严 密 的 鉴 定 、 估 值 流 程 , 对 拟 托 管 的 资 产 作 出 合 法 、 合 规 、 中 立 的 评 价 报 告 的 一 系 列 活 动 。 本 所 为 第 三 方 托 管 服 务 平 台 , 不 对 托 管 资 产 的 真 伪 和 价 值 做 任 何 保 证 和 承 担 责 任 。 相 关 鉴 定 评 估 结 论 及 价 格 是 出 具 的 第 三 方 意 见 , 仅 作 为 托 管 、 买 卖 艺 术 品 决 策 的 参 考 依 据 , 不 作 为 您 主 张 其 他 权 益 的 依 据 。 四 、 业 务 风 险 : 若 您 参 与 的 交 易 因 市 场 变 动 导 致 与 您 预 期 不 符 ,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损 失 , 您 必 须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 。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不 保 证 托 管 资 产 一 定 能 经 由 本 中 心 托 管 业 务 交 易 成 功 。 五 、 入 库 及 毁 损 灭 失 风 险 : 托 管 资 产 入 库 ,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将 按 照 委 托 保 管 协 议 规 定 的 包 装 外 观 、 货 物 品 种 、 数 量 和 质 量 , 对 入 库 藏 品 进 行 验 收 , 如 果 发 现 入 库 藏 品 与 协 议 规 定 不 符 ,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有 权 及 时 通 知 托 管 方 并 进 行 退 回 处 理 ; 实 物 商 品 在 保 管 、 运 输 、 展 示 等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破 损 、 遗 失 等 意 外 情 形 , 可 能 会 导 致 实 物 贬 值 或 产 品 逾 期 销 售 , 您 须 承 担 因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。 六 、 技 术 风 险 : 用 于 进 行 交 易 的 电 子 通 讯 设 备 ( 如 有 ) 可 能 被 网 络 黑 客 和 计 算 机 病 毒 攻 击 , 这 些 均 可 能 给 您 带 来 一 定 的 风 险 并 可 能 使 您 遭 受 损 失 。 七 、 不 可 抗 力 导 致 的 风 险 : 诸 如 地 震 、 台 风 、 火 灾 、 战 争 、 瘟 疫 、 社 会 动 乱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或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无 法 控 制 和 不 可 预 测 的 系 统 故 障 、 设 备 故 障 、 通 讯 故 障 、 电 力 故 障 等 可 能 导 致 交 易 无 法 正 常 进 行 。 八 、 信 息 泄 露 风 险 : 由 于 您 对 自 己 相 关 信 息 保 管 不 善 , 或 您 的 计 算 机 、 移 动 通 讯 工 具 被 病 毒 侵 入 、 黑 客 攻 击 等 原 因 , 导 致 个 人 信 息 泄 露 或 您 身 份 被 冒 用 , 产 生 错 误 、 虚 假 交 易 等 。 九 、 审 核 驳 回 风 险 : 您 需 按 照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的 要 求 提 供 托 管 申 请 文 件 、 资 质 文 件 、 产 品 信 息 以 供 严 谨 审 核 。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作 为 第 三 方 托 管 平 台 , 有 权 自 主 决 定 是 否 通 过 您 所 提 交 的 托 管 申 请 事 项 , 且 不 保 证 经 过 审 核 后 一 定 通 过 您 的 托 管 申 请 。 十 、 资 金 退 还 风 险 : 涉 及 您 托 管 艺 术 资 产 的 资 金 将 按 照 相 应 合 同 所 约 定 的 方 式 进 行 在 合 同 相 对 方 之 间 进 行 流 转 , 本 所 不 设 资 金 池 , 仅 收 取 相 应 合 同 约 定 的 固 定 比 例 服 务 费 。 除 合 同 约 定 的 出 入 金 方 式 外 , 本 所 不 予 接 受 资 金 转 入 、 提 取 申 请 , 超 出 合 同 约 定 的 入 金 将 遵 循 同 账 户 进 出 的 原 则 予 以 退 还 。 上 述 一 至 十 项 所 提 及 之 风 险 如 发 生 ,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损 失 均 由 您 自 行 承 担 。 本 揭 示 书 列 举 事 项 , 并 不 能 详 细 列 明 全 部 风 险 和 可 能 影 响 市 场 异 常 波 动 的 所 有 情 形 ,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的 风 险 因 素 也 可 能 会 给 您 带 来 损 失 。 在 进 行 投 资 前 , 应 确 保 自 己 已 经 做 好 足 够 的 风 险 评 估 和 财 务 安 排 , 避 免 因 参 与 投 资 而 遭 受 难 以 承 受 的 损 失 。 特 别 提 示 :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敬 告 您 , 应 当 根 据 自 身 的 经 济 条 件 和 承 受 能 力 认 真 谨 慎 思 考 后 参 与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各 项 业 务 。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是 一 种 创 新 的 业 务 模 式 。 您 在 参 与 各 项 业 务 时 , 请 认 真 阅 读 并 谨 记 以 下 劝 导 : 1 、 请 合 理 配 置 个 人 资 产 , 不 要 以 个 人 全 部 资 产 投 入 平 台 业 务 中 。 2 、 请 理 性 管 理 个 人 资 产 , 不 要 拿 生 活 必 须 资 金 、 自 用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或 其 他 借 款 参 与 其 中 。 3 、 请 客 观 评 估 自 己 投 资 抗 风 险 能 力 , 选 择 恰 当 的 交 易 品 种 。 4 、 请 正 确 运 用 投 资 策 略 , 留 有 适 当 资 金 以 备 不 时 之 需 。 5 、 请 认 真 了 解 所 交 易 的 品 种 , 不 能 仅 凭 市 场 传 言 盲 目 操 作 。 6 、 请 认 真 了 解 并 掌 握 参 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业 务 所 需 的 必 要 知 识 和 相 关 法 规 , 提 高 自 我 认 知 和 保 护 的 能 力 。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郑 重 提 醒 您 ,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相 关 板 块 仅 提 供 平 台 服 务 , 您 在 参 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业 务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风 险 及 盈 亏 由 您 自 行 承 担 , 务 必 对 此 有 清 醒 的 认 知 。 本 风 险 揭 示 书 为 试 行 版 本 , 试 行 期 限 以 本 平 台 通 知 为 准 。 请 切 记 风 险 ! 您 保 证 已 经 认 真 阅 读 本 风 险 揭 示 书 , 并 对 以 上 风 险 说 明 完 全 理 解 和 同 意 , 自 愿 承 担 由 此 可 能 产 生 的 一 切 损 失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关 于 托 管 资 产 权 属 清 晰 的 承 诺 函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公 司 / 本 人 自 愿 将 持 有 的 “ 托 管 资 产 ” 托 管 于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艺 术 金 融 中 心 艺 术 品 资 产 托 管 平 台 , 现 就 标 的 资 产 权 属 相 关 事 宜 作 如 下 承 诺 : 1 . 本 次 托 管 资 产 权 属 均 为 本 人 所 有 且 权 属 清 晰 , 不 存 在 任 何 权 属 纠 纷 , 不 存 在 质 押 、 抵 押 、 其 他 担 保 或 第 三 方 权 益 或 限 制 情 形 , 亦 不 存 在 法 院 或 其 他 有 权 机 关 冻 结 、 查 封 、 拍 卖 之 情 形 。 托 管 资 产 交 付 或 者 转 移 不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。 2 . 本 公 司 / 本 人 向 贵 所 提 供 的 文 件 、 证 件 及 有 关 附 件 材 料 真 实 、 合 法 、 有 效 , 复 印 文 本 与 原 件 一 致 , 并 对 因 提 交 虚 假 文 件 、 证 件 所 引 发 的 一 切 后 果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。 本 公 司 / 本 人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,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或 有 违 规 行 为 , 给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或 交 易 相 关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, 愿 意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及 相 应 的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本 公 司 / 本 人 已 确 认 上 述 内 容 并 签 章 同 意 提 交 本 承 诺 函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古 建 资 产 托 管 平 台 ” 资 产 托 管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人 / 机 构 郑 重 声 明 并 承 诺 : 1 、 本 人 / 机 构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托 管 的 股 权 / 资 产 状 况 清 晰 , 并 已 如 实 说 明 在 办 理 股 权 / 资 产 托 管 时 的 全 部 真 实 情 况 。 2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申 请 表 单 、 信 息 、 材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, 本 人 / 机 构 对 其 真 实 性 、 准 确 性 负 责 。 因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而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, 均 由 本 人 承 担 。 3 、 本 人 / 机 构 通 过 线 上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与 线 下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完 全 一 致 。 4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同 意 按 照 贵 所 的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, 并 予 以 遵 守 , 否 则 由 此 引 发 的 法 律 责 任 , 由 本 人 / 机 构 承 担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乡 村 振 兴 要 素 交 易 平 台 ” 登 记 备 案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人 / 机 构 郑 重 声 明 并 承 诺 : 1 、 本 人 / 机 构 在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托 管 的 股 权 / 资 产 状 况 清 晰 , 并 已 如 实 说 明 在 办 理 股 权 / 资 产 登 记 托 管 时 的 全 部 真 实 情 况 。 2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申 请 表 单 、 信 息 、 材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, 本 人 / 机 构 对 其 真 实 性 、 准 确 性 负 责 。 因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而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, 均 由 本 人 承 担 。 3 、 本 人 / 机 构 通 过 线 上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与 线 下 提 交 的 托 管 信 息 、 材 料 完 全 一 致 。 4 、 本 人 / 机 构 同 意 按 照 贵 所 的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, 并 予 以 遵 守 , 否 则 由 此 引 发 的 法 律 责 任 , 由 本 人 / 机 构 承 担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挂 牌 声 明 与 承 诺 深 圳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: 本 机 构 郑 重 声 明 并 承 诺 : 1 、 我 司 遵 纪 守 法 , 遵 守 行 业 规 范 要 求 , 在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挂 牌 之 前 以 及 挂 牌 期 间 承 诺 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。 2 、 我 司 承 诺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挂 牌 企 业 申 请 材 料 及 信 息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, 我 司 对 其 真 实 性 、 有 效 性 、 准 确 性 负 责 。 因 虚 假 记 载 、 误 导 性 陈 述 而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, 均 由 我 司 承 担 。 3 、 我 司 同 意 按 照 贵 所 的 “ 文 化 产 业 策 略 联 盟 挂 牌 平 台 ”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和 流 程 办 理 , 并 予 以 遵 守 , 否 则 由 此 引 发 的 法 律 责 任 , 由 我 司 承 担 。 4 、 我 司 对 挂 牌 企 业 的 合 法 、 合 规 性 负 责 。 我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, 对 挂 牌 期 间 发 生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承 担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和 经 济 赔 偿 责 任 。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国 有 类 非 国 有 类 非 国 有 类 托 管 类 型 文 化 资 产 艺 术 资 产 古 建 资 产 乡 村 振 兴 取 消 确 认 深 圳 文 交 所 掌 柜 文 化 金 服 深 圳 文 交 3 4 4 6 2 3 5 3 5 3 0 7 5 5 8 8 2 6 6 8 3 9 国 有 业 务 1 6 1 4 6 4 9 3 6 0 7 5 5 8 8 2 6 6 8 3 9 掌 柜 文 化 金 服 艺 术 公 馆 0 7 5 5 8 8 2 6 6 8 9 9 1 3 7 5 0 5 2 8 9 0 8 y s g g @ s z c a e e . c n 掌 柜 艺 拍 ( 艺 版 拍 ) 招 商 咨 询 0 7 5 5 8 8 2 6 6 9 0 0 1 8 5 7 6 6 5 3 6 9 5 个 人 客 户 咨 询 0 7 5 5 8 8 2 6 6 8 1 0 k e f u @ s z c a e e . c n 文 版 通 ( 区 块 链 基 地 ) 招 商 电 话 0 7 5 5 8 8 2 6 6 8 6 1 1 8 5 7 6 6 5 3 6 9 5 个 人 客 户 咨 询 0 7 5 5 8 8 2 6 6 8 1 0 0 7 5 5 8 8 2 6 6 8 0 8 掌 柜 艺 拍 ( 艺 品 拍 ) 0 7 5 5 8 8 2 6 6 8 9 9 y s g g @ s z c a e e . c n 工 作 时 间 : 周 一 至 周 五 9 : 0 0 1 2 : 0 0 , 1 3 : 3 0 1 8 : 0 0 工 作 时 间 : 周 一 至 周 五 9 : 0 0 1 2 : 0 0 , 1 3 : 3 0 1 8 : 0 0 提 交 成 功
网站说明:www.szcaee.cn由网友主动性提交被名站导航整理收录的,名站导航仅提供网站的基础信息并免费向大众网友展示,www.szcaee.cn的IP地址:106.55.75.131 [中国广东广州 腾讯云],百度PC权重为1、百度手机权重为1、百度收录为14173条、360收录为0条、搜狗收录为0条、谷歌收录为0条、百度来访流量大约在14之间、百度手机端来访流量大约在52之间、www.szcaee.cn的备案号是粤ICP备11099274号、备案主体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、被百度收录的关键词有45个、手机端关键词有11个、该站点迄今为止已经创建14年3个月18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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