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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 联 天 下 数 联 天 下 数 智 M A P M A P 洞 察 城 市 研 究 板 块 研 究 C 端 研 究 长 租 系 统 房 价 助 手 小 程 序 真 数 读 城 市 小 程 序 口 袋 楼 市 小 程 序 数 联 天 下 登 录 注 册 获 取 验 证 码 我 已 阅 读 并 同 意 《 相 关 服 务 条 款 》 推 荐 人 手 机 ( 选 填 ) : 注 册 获 取 验 证 码 版 本 选 择 : 城 市 版 城 市 版 土 地 版 宏 观 版 登 录  微 信 快 捷 登 录 有 问 题 ? 联 系 我 们 用 户 登 录 获 取 验 证 码 登 录 马 上 扫 一 扫 随 时 随 地 、 简 单 直 接 的 房 地 产 市 场 数 据 工 具 系 统 使 用 协 议 尊 敬 的 用 户 , 欢 迎 您 使 用 D a t a l n 在 线 数 据 应 用 系 统 ( 以 下 简 称 : D a t a l n ) , 使 用 本 服 务 平 台 需 先 行 注 册 , 在 注 册 之 前 , 请 您 仔 细 阅 读 以 下 条 款 : 本 协 议 双 方 为 您 与 D a t a l n , 本 协 议 具 有 合 同 效 力 。 您 确 认 本 协 议 后 , 本 协 议 即 在 您 和 D a t a l n 之 间 产 生 法 律 效 力 。 请 您 务 必 在 注 册 之 前 认 真 阅 读 本 协 议 全 部 内 容 , 如 有 任 何 疑 问 , 可 向 D a t a l n 相 关 服 务 人 员 咨 询 。 但 无 论 您 事 实 上 是 否 在 注 册 之 前 认 真 阅 读 了 本 使 用 协 议 , 只 要 您 点 击 “ 我 已 阅 读 并 且 同 意 D a t a l n 的 使 用 协 议 ” 按 钮 并 按 照 D a t a l n 的 注 册 程 序 通 过 审 核 成 功 注 册 为 使 用 用 户 的 , 即 视 为 您 接 受 本 协 议 及 各 类 规 则 , 并 同 意 受 其 约 束 。 如 果 发 生 纠 纷 , 使 用 用 户 不 得 以 未 仔 细 阅 读 为 由 进 行 抗 辩 。 一 、 声 明 ( 一 ) D a t a l n 有 权 根 据 需 要 不 时 地 制 订 、 修 改 本 协 议 及 / 或 各 类 规 则 , 并 以 网 站 公 示 的 方 式 进 行 公 告 。 变 更 后 的 协 议 和 规 则 一 经 在 网 站 公 布 后 , 立 即 自 动 生 效 。 D a t a l n 的 最 新 的 协 议 和 规 则 以 及 网 站 公 告 可 供 您 随 时 登 陆 查 阅 , 您 也 应 当 经 常 性 的 登 陆 查 阅 最 新 的 协 议 和 规 则 以 及 网 站 公 告 以 了 解 D a t a l n 最 新 动 态 。 如 您 不 同 意 相 关 变 更 , 应 当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D a t a l n 服 务 。 继 续 使 用 服 务 的 , 即 表 示 您 接 受 经 修 订 的 协 议 和 规 则 。 本 协 议 和 规 则 ( 及 其 各 自 的 不 时 修 订 ) 条 款 具 有 可 分 割 性 , 任 一 条 款 被 视 为 违 法 、 无 效 、 被 撤 销 、 变 更 或 因 任 何 理 由 不 可 执 行 , 并 不 影 响 其 他 条 款 的 合 法 性 、 有 效 性 和 可 执 行 性 。 ( 二 ) 您 应 当 是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权 利 能 力 和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自 然 人 、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。 若 您 不 具 备 前 述 主 体 资 格 , 则 您 及 您 的 监 护 人 应 承 担 因 此 而 导 致 的 一 切 后 果 , 且 D a t a l n 有 权 注 销 ( 永 久 冻 结 ) 您 的 账 户 , 并 向 您 及 您 的 监 护 人 索 偿 或 者 追 偿 。 若 您 不 具 备 前 述 主 体 资 格 , 则 需 要 监 护 人 同 意 您 方 可 注 册 成 为 您 , 否 则 您 和 您 的 监 护 人 应 承 担 因 此 而 导 致 的 一 切 后 果 , 且 D a t a l n 有 权 注 销 ( 永 久 冻 结 ) 您 的 账 户 , 并 向 您 及 您 的 监 护 人 索 偿 或 者 追 偿 。 D a t a l n 并 无 能 力 对 您 的 民 事 权 利 能 力 和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进 行 实 质 性 审 查 , 因 此 一 旦 您 进 行 了 注 册 , 本 公 司 可 以 视 为 您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权 利 能 力 和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。 ( 三 ) 使 用 用 户 个 人 对 网 络 服 务 的 使 用 承 担 风 险 。 D a t a l n 不 做 任 何 类 型 的 担 保 , 不 论 是 明 确 或 是 隐 含 的 , D a t a l n 不 担 保 服 务 一 定 能 满 足 使 用 用 户 的 要 求 , 也 不 担 保 服 务 不 会 受 中 断 , 对 服 务 的 及 时 性 , 安 全 性 , 出 错 发 生 都 不 做 担 保 , 但 D a t a l n 会 在 能 力 范 围 内 , 避 免 出 错 。 ( 四 ) 对 于 使 用 用 户 依 据 D a t a l n 提 供 的 内 容 作 出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决 议 , 由 此 产 生 的 任 何 法 律 后 果 , D a t a l n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。 二 、 服 务 内 容 ( 一 ) 您 的 免 费 使 用 期 限 为 自 您 注 册 成 功 之 日 起 的 7 个 自 然 日 ( 包 含 休 息 日 及 法 定 节 假 日 ) , 在 此 期 间 , D a t a l n 不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。 ( 二 ) D a t a l n 使 用 期 间 , 提 供 以 下 服 务 : 1 . 地 图 搜 索 ; 2 . 新 建 商 品 房 ; 3 . 土 地 数 据 ; 4 . 宏 观 经 济 ; 5 . 研 究 成 果 ; 6 . 个 人 中 心 ; 7 . 帮 助 与 反 馈 。 三 、 用 户 的 权 利 义 务 ( 一 ) 您 在 使 用 期 间 享 有 免 费 使 用 D a t a l n 第 二 条 第 二 款 所 规 定 服 务 的 权 利 。 ( 二 ) 您 如 需 由 使 用 变 更 为 正 式 用 户 , 请 于 使 用 期 限 届 满 前 1 个 工 作 日 向 D a t a l n 提 出 申 请 , 申 请 形 式 可 采 取 电 话 的 方 式 : 1 3 9 1 8 2 7 3 6 8 9 。 关 于 成 为 正 式 用 户 的 有 关 事 宜 , 双 方 可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并 另 行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。 ( 三 ) 在 注 册 时 , 您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, 或 注 册 页 面 的 提 示 准 确 提 供 相 关 真 实 、 合 法 、 有 效 的 信 息 , 并 及 时 更 新 您 的 资 料 , 以 使 之 真 实 、 及 时 , 完 整 、 合 法 和 准 确 。 如 D a t a l n 有 合 理 理 由 怀 疑 您 提 供 的 资 料 错 误 、 不 实 、 过 时 或 不 完 整 的 , D a t a l n 有 权 向 您 发 出 询 问 及 / 或 要 求 改 正 的 通 知 , 若 您 未 能 在 D a t a l n 要 求 的 合 理 期 限 内 回 复 相 关 的 询 问 及 / 或 完 成 改 正 , D a t a l n 有 权 做 出 删 除 相 应 资 料 并 暂 时 停 止 账 户 的 处 理 , 直 至 终 止 对 您 提 供 部 分 或 全 部 服 务 , D a t a l n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, 您 将 承 担 因 此 产 生 的 任 何 成 本 或 支 出 。 ( 四 ) 您 应 当 准 确 填 写 并 及 时 更 新 您 提 供 的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、 联 系 电 话 、 联 系 地 址 、 邮 政 编 码 等 联 系 方 式 , 以 便 D a t a l n 客 服 人 员 或 相 关 市 场 人 员 与 您 进 行 有 效 联 系 , 因 通 过 这 些 联 系 方 式 无 法 与 您 取 得 联 系 , 导 致 您 在 使 用 D a t a l n 服 务 过 程 中 产 生 任 何 损 失 或 增 加 费 用 的 , 应 由 您 完 全 独 自 承 担 , D a t a l n 对 此 不 予 承 担 。 ( 五 ) 您 应 对 您 的 个 人 账 户 和 密 码 的 安 全 , 以 及 对 通 过 该 账 户 和 密 码 实 施 的 行 为 负 责 。 除 非 经 过 正 当 法 律 程 序 , 且 征 得 D a t a l n 的 同 意 , 否 则 , 该 账 户 和 密 码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转 让 、 赠 与 、 租 赁 或 继 承 。 如 果 发 现 任 何 人 不 当 使 用 账 户 或 有 任 何 其 他 可 能 危 及 账 户 安 全 的 情 形 时 , D a t a l n 将 立 即 暂 停 对 该 账 户 的 相 关 服 务 。 ( 六 ) 注 册 成 功 的 使 用 用 户 须 妥 善 管 理 自 己 的 账 户 及 密 码 , 不 得 赠 与 、 借 用 、 租 用 、 转 让 或 者 售 卖 给 任 何 第 三 方 。 若 出 于 您 的 原 因 导 致 账 户 或 密 码 泄 露 , 您 需 自 行 承 担 相 应 的 一 切 责 任 , 与 D a t a l n 无 关 。 ( 七 ) 使 用 用 户 的 账 户 和 密 码 遭 到 他 人 非 法 使 用 或 发 生 其 他 任 何 安 全 问 题 , 用 户 应 当 立 即 联 系 D a t a l n 客 服 人 员 。 D a t a l n 在 收 到 用 户 要 求 采 取 措 施 暂 停 其 帐 户 登 录 和 使 用 的 申 请 后 , 用 户 应 当 提 供 与 其 注 册 身 份 信 息 一 致 的 个 人 有 效 身 份 信 息 及 其 他 证 件 和 资 料 。 D a t a l n 核 实 审 查 确 认 无 误 后 , 会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暂 停 用 户 帐 户 的 登 录 和 使 用 。 用 户 没 按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信 息 或 者 信 息 有 误 , D a t a l n 有 权 拒 绝 用 户 的 前 述 请 求 。 ( 八 ) 使 用 用 户 每 次 使 用 完 D a t a l n 相 关 服 务 后 , 请 正 确 退 出 该 账 户 。 因 黑 客 行 为 或 用 户 的 过 错 导 致 账 户 、 密 码 或 其 他 资 料 被 他 人 非 法 使 用 , D a t a l n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。 ( 九 ) 对 于 被 D a t a l n 账 户 冻 结 或 者 暂 时 停 止 帐 户 的 用 户 , D a t a l n 将 不 再 提 供 本 协 议 项 下 的 服 务 。 ( 十 ) 您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, 对 于 接 触 或 了 解 到 的 有 关 D a t a l n 的 一 切 信 息 及 资 料 , 均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。 非 经 D a t a l n 的 书 面 同 意 , 不 得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披 露 任 何 保 密 信 息 。 如 您 违 反 以 上 任 一 规 定 , 一 经 发 现 , D a t a l n 将 立 即 暂 停 对 该 账 户 的 相 关 服 务 , 并 保 留 对 该 您 进 行 法 律 追 偿 的 权 利 。 ( 十 一 ) 您 在 使 用 D a t a l n 的 过 程 中 , 应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规 章 制 度 的 规 定 , 不 得 利 用 D a t a l n 从 事 任 何 违 法 、 违 规 的 活 动 。 ( 十 二 ) 您 在 使 用 D a t a l n 的 过 程 中 , 应 遵 守 本 协 议 的 规 定 , 不 得 作 出 有 损 D a t a l n 合 法 权 益 的 行 为 。 四 、 D a t a l n 的 权 利 义 务 ( 一 ) 在 您 申 请 使 用 成 功 后 , 您 即 可 凭 借 注 册 账 号 和 密 码 登 录 D a t a l n , 按 照 本 协 议 的 约 定 进 行 正 常 的 使 用 。 ( 二 ) D a t a l n 将 按 照 本 协 议 第 二 条 的 规 定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。 但 根 据 D a t a l n 的 实 际 情 况 , D a t a l n 保 留 随 时 变 更 、 中 断 或 终 止 部 分 或 全 部 服 务 的 权 利 并 在 D a t a l n 进 行 公 示 , 无 需 另 行 通 知 用 户 。 ( 三 ) D a t a l n 尊 重 并 保 护 所 有 使 用 用 户 的 个 人 隐 私 权 , 用 户 填 写 的 姓 名 、 电 话 、 邮 箱 、 地 址 等 个 人 资 料 , 非 经 用 户 书 面 同 意 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、 法 规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, D a t a l n 绝 不 主 动 泄 露 给 第 三 方 。 ( 四 )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, 如 果 D a t a l n 合 理 地 认 为 使 用 用 户 的 使 用 行 为 ,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用 户 的 任 何 言 论 和 其 他 行 为 违 反 或 可 能 违 反 法 律 和 法 规 的 任 何 规 定 , D a t a l n 可 在 任 何 时 候 以 任 何 方 式 不 通 知 用 户 , D a t a l n 可 关 闭 其 账 户 并 暂 停 或 终 止 向 其 提 供 所 有 服 务 。 五 、 知 识 产 权 ( 一 ) D a t a l n 所 有 的 产 品 、 技 术 、 程 序 、 页 面 、 图 表 、 软 件 、 文 字 等 所 有 资 料 内 容 (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本 平 台 所 刊 载 的 政 府 颁 布 相 关 房 地 产 政 策 条 例 、 政 府 颁 布 的 税 收 政 策 、 政 府 公 布 的 房 地 产 走 势 数 据 、 央 行 颁 布 的 货 币 政 策 等 ) 均 属 于 D a t a l n 的 知 识 产 权 , 受 国 家 法 律 保 护 。 ( 二 ) 除 非 法 律 另 有 强 制 性 规 定 外 , 未 经 D a t a l n 明 确 的 特 别 书 面 许 可 ,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全 部 或 部 分 的 使 用 、 复 制 、 修 改 、 租 赁 或 转 让 D a t a l n 的 任 何 一 部 份 ; 不 得 对 D a t a l n 进 行 反 向 工 程 、 反 向 编 译 或 反 汇 编 ; 不 得 出 租 、 租 赁 或 出 借 系 统 中 的 任 何 数 据 。 不 得 对 D a t a l n 中 数 据 进 行 批 量 抓 取 、 将 D a t a l n 中 的 任 何 资 料 转 让 他 人 访 问 或 将 数 据 用 作 本 协 议 规 定 之 外 的 其 他 商 业 行 为 。 否 则 , D a t a l n 有 权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。 ( 三 ) “ D a t a l n ” 及 “ 数 联 天 下 ” 相 关 图 形 等 均 为 D a t a l n 的 注 册 商 标 。 未 经 D a t a l n 明 确 的 书 面 授 权 ,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使 用 , 对 于 侵 犯 D a t a l n 商 标 权 的 行 为 , D a t a l n 将 依 法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。 ( 四 ) 未 经 D a t a l n 明 确 的 书 面 许 可 ,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(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非 法 的 方 式 复 制 、 传 播 、 展 示 、 镜 像 、 上 载 / 传 、 下 载 等 ) 使 用 , 或 通 过 非 常 规 方 式 (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恶 意 干 预 D a t a l n 数 据 等 ) 影 响 D a t a l n 的 正 常 使 用 和 服 务 ,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以 软 件 程 序 自 动 获 得 D a t a l n 数 据 。 否 则 , 将 依 法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。 六 、 责 任 限 制 及 不 承 诺 担 保 ( 一 ) D a t a l n 仅 对 本 协 议 中 列 明 的 责 任 范 围 负 责 。 ( 二 ) 您 自 D a t a l n 及 D a t a l n 工 作 人 员 或 经 由 本 服 务 取 得 之 建 议 和 资 讯 , 无 论 其 为 书 面 或 口 头 形 式 , 均 不 构 成 D a t a l n 对 本 服 务 之 保 证 。 除 非 另 有 明 确 的 书 面 说 明 , D a t a l n 不 对 D a t a l n 上 的 信 息 、 内 容 、 产 品 或 服 务 做 任 何 形 式 的 、 明 示 或 默 示 的 声 明 或 担 保 (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) 。 ( 三 ) 除 非 另 有 明 确 的 书 面 说 明 , D a t a l n 提 供 给 您 的 全 部 信 息 、 内 容 、 产 品 和 服 务 等 , 均 是 在 “ 按 现 状 ” 和 “ 按 现 有 ” 的 基 础 上 提 供 的 。 ( 四 ) D a t a l n 因 下 列 状 况 无 法 正 常 运 作 , 使 您 无 法 使 用 各 项 服 务 时 , D a t a l n 不 承 担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, 该 状 况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: 1 . 在 D a t a l n 公 告 之 系 统 停 机 维 护 期 间 ; 2 . 网 络 设 备 出 现 故 障 不 能 进 行 数 据 传 输 的 。 3 . 因 台 风 、 地 震 、 海 啸 、 洪 水 、 停 电 、 战 争 、 恐 怖 袭 击 等 不 可 抗 力 之 因 素 , 造 成 D a t a l n 障 碍 不 能 执 行 业 务 的 。 4 . 由 于 黑 客 攻 击 、 电 信 部 门 技 术 调 整 或 故 障 、 网 站 升 级 、 银 行 方 面 的 问 题 等 原 因 而 造 成 的 服 务 中 断 或 者 延 迟 。 七 、 协 议 的 变 更 与 解 除 ( 一 ) 使 用 用 户 如 违 反 本 协 议 和 使 用 规 则 ,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不 实 信 息 、 非 法 使 用 D a t a l n 的 服 务 内 容 等 , 可 能 损 害 D a t a l n 合 法 权 益 的 行 为 , D a t a l n 可 在 任 何 时 候 以 任 何 方 式 在 不 通 知 用 户 的 情 况 下 , 关 闭 其 账 户 并 终 止 向 其 提 供 本 协 议 规 定 的 所 有 服 务 , 且 本 协 议 即 自 行 解 除 。 ( 二 ) 国 家 法 律 、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。 八 、 法 律 管 辖 本 协 议 的 订 立 、 执 行 和 解 释 及 争 议 的 解 决 均 应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。 如 发 生 本 协 议 与 适 用 之 法 律 相 抵 触 时 , 则 这 些 条 款 将 完 全 按 法 律 规 定 重 新 解 释 , 而 其 他 有 效 条 款 将 继 续 有 效 。 如 双 方 就 本 协 议 内 容 及 其 执 行 发 生 任 何 争 议 , 双 方 应 首 先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; 协 商 不 成 的 ,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向 D a t a l n 所 在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进 行 解 决 。 九 、 其 他 ( 一 ) D a t a l n 尊 重 使 用 用 户 的 合 法 权 利 , 本 协 议 及 D a t a l n 上 发 布 的 各 类 规 则 、 声 明 等 内 容 , 均 是 为 了 更 好 的 为 用 户 提 供 服 务 。 D a t a l n 欢 迎 广 大 用 户 和 社 会 各 界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, D a t a l n 将 虚 心 接 受 并 适 时 修 改 本 协 议 及 D a t a l n 的 各 类 规 则 。 ( 二 ) 本 协 议 解 释 权 及 修 订 权 归 D a t a l n 所 有 。 游 客 登 录 的 情 况 下 , 所 有 数 据 皆 为 模 拟 数 据 , 仅 作 为 系 统 功 能 演 示 使 用 。 取 消 已 读 并 同 意 关 于 我 们 网 站 导 航 功 能 演 示 数 据 报 告 服 务 方 式 帮 助 与 反 馈 登 录 D a t a l n d a t a l n 隶 属 于 同 策 房 产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, d a t a l n 系 统 基 于 实 践 验 证 的 研 究 模 型 , 系 统 梳 理 并 整 合 城 市 规 划 、 政 策 动 向 、 宏 观 经 济 、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、 房 地 产 交 易 、 房 价 指 数 、 土 地 及 项 目 详 情 等 专 业 数 据 与 信 息 。 集 成 G I S 应 用 、 多 维 统 计 等 应 用 功 能 , 为 市 场 分 析 、 城 市 进 入 、 单 项 目 研 究 、 可 行 性 分 析 、 营 销 策 划 、 房 地 产 商 业 运 营 等 提 供 分 析 及 决 策 支 持 ; 新 建 及 存 量 商 品 房 明 细 4 8 城 市 及 辖 区 成 交 、 供 应 及 可 售 明 细 仍 在 不 断 迅 速 扩 张 中 城 市 经 济 数 据 8 5 核 心 城 市 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数 据 发 布 保 持 同 步 土 地 数 据 3 4 9 重 点 城 市 土 地 招 拍 挂 明 细 统 计 应 用 强 大 的 地 图 搜 索 与 展 示 功 能 多 维 度 任 意 交 叉 查 询 并 直 观 呈 现 重 点 城 市 按 日 更 新 , 及 时 新 鲜 网 站 导 航 首 页 全 市 上 周 销 售 概 览 数 据 更 新 信 息 全 市 项 目 成 交 排 行 全 市 上 周 土 地 招 拍 挂 每 周 快 报 每 月 快 报 新 建 商 品 房 项 目 查 询 项 目 分 析 房 企 项 目 统 计 全 市 分 析 当 前 存 量 分 析 存 量 月 度 统 计 明 细 查 询 成 交 客 户 分 析 市 场 分 析 二 手 房 数 据 成 交 数 据 分 析 研 究 成 果 研 究 报 告 市 场 报 告 二 手 房 报 告 个 人 中 心 数 据 下 载 记 录 自 定 义 分 段 设 置 自 定 义 项 目 组 设 置 绑 定 微 信 地 图 搜 索 基 于 地 图 的 项 目 位 置 查 找 及 土 地 位 置 查 找 房 企 分 布 房 企 房 企 检 索 竞 企 分 析 土 地 招 拍 挂 土 地 供 应 地 块 统 计 成 交 地 块 统 计 流 拍 地 块 统 计 房 企 土 地 统 计 宏 观 经 济 宏 观 经 济 数 据 交 易 数 据 开 发 经 营 数 据 帮 助 与 反 馈 城 市 数 据 说 明 F A Q 意 见 反 馈 联 系 我 们 版 本 记 录 帮 助 手 册 数 据 更 新 信 息 D 币 中 心 D 币 中 心 功 能 演 示 1 . 系 统 简 介 简 单 介 绍 系 统 的 所 涉 及 到 的 数 据 内 容 , 系 统 的 各 功 能 简 介 , 用 于 初 步 了 解 数 联 天 下 系 统 有 什 么 和 能 做 什 么 2 . 注 册 及 登 录 演 示 注 册 及 登 录 以 及 绑 定 微 信 的 操 作 流 程 3 . 首 页 及 菜 单 首 页 数 据 及 功 能 介 绍 , 系 统 菜 单 分 类 介 绍 4 . 新 建 商 品 房 功 能 讲 解 详 细 介 绍 新 建 商 品 房 数 据 查 询 使 用 的 方 法 和 一 些 使 用 技 巧 5 . 土 地 及 宏 观 经 济 土 地 数 据 查 询 统 计 及 宏 观 经 济 数 据 查 询 的 操 作 演 示 6 . 房 企 数 据 查 询 讲 解 房 企 全 国 排 行 数 据 以 及 房 企 各 城 市 数 据 的 查 询 以 及 竟 企 对 比 讲 解 7 . 地 图 功 能 讲 解 地 图 相 关 功 能 的 演 示 介 绍 8 . 二 手 房 数 据 讲 解 二 手 房 相 关 功 能 的 演 示 介 绍 9 . 系 统 功 能 介 绍 系 统 功 能 以 及 个 人 中 心 相 关 功 能 演 示 介 绍 1 0 . 产 品 授 权 及 购 买 授 权 方 式 及 购 买 途 径 的 介 绍 数 据 报 告   研 究 报 告 由 同 策 相 关 研 究 部 门 按 周 、 月 及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发 布 的 通 用 性 市 场 研 判 报 告 。   数 据 快 报 每 周 、 月 数 据 更 新 完 成 自 动 及 时 生 成 该 城 市 数 据 报 告 供 用 户 参 考 , 并 可 订 阅 自 动 推 送 。 服 务 方 式 灵 活 开 放 地 服 务 于 用 户 网 络 端 口 服 务 按 地 区 、 功 能 、 时 间 任 意 组 合 ; 手 机 验 证 码 登 陆 , 无 需 绑 定 电 脑 、 I P ; 应 用 接 口 服 务 为 外 部 网 站 、 A p p 等 应 用 提 供 接 口 或 直 接 嵌 入 功 能 模 块 提 供 数 据 支 持 。 数 据 订 制 服 务 根 据 用 户 个 性 化 需 求 , 研 究 开 发 专 业 的 数 据 采 集 、 整 理 与 输 出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帮 助 与 反 馈 您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及 意 见 建 议 , 请 及 时 联 系 我 们 客 服 人 员 。 技 术 咨 询    杨 龙   1 7 7 4 9 7 5 5 5 2 8  /    7 6 4 6 0 9 3 9    y a n g l o n g @ d a t a l n . c o m 权 限 开 通 申 请    田 农 桢   1 3 9 1 8 2 7 3 6 8 9  /    8 9 3 5 6 3 7 8 2    t i a n n z @ d a t a l n . c o m 业 务 咨 询    万 伟 伟   1 8 3 1 7 1 2 6 3 4 3    w a n w e i w e i @ d a t a l n . c o m  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丹 巴 路 9 9 号 苏 宁 天 御 国 际 广 场 A 1 栋 提 交 友 情 链 接 万 科 恒 大 地 产 万 达 商 业 地 产 绿 地 保 利 中 国 海 外 发 展 世 茂 房 地 产 碧 桂 园 绿 城 龙 湖 广 州 富 力 融 创 © w w w . D a t a l n . c o m 保 留 所 有 权 利 。 沪 I C P 备 1 1 0 2 2 0 8 5 号 3 沪 公 网 安 备 3 1 0 1 0 6 0 2 0 0 0 4 4 1 号 温 馨 提 示 : 建 议 使 用 火 狐 浏 览 器 、 C h r o m e 浏 览 器 或 I E 1 0 及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访 问 、 3 6 0 浏 览 器 请 使 用 极 速 模 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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